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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重点
- CSS 的继承性
- CSS 的层叠性
- 计算权重
- 权重问题大总结
- CSS 样式表的冲突的总结
- 权重问题深入
- 同一个标签,携带了多个类名
- !important 标记
CSS 的继承性
我们来看下面这样的代码,来引入继承性:
上方代码中,我们给 div 标签增加红色属性,却发现,div 里的每一个子标签 <p>
也增加了红色属性。于是我们得到这样的结论:
有一些属性,当给自己设置的时候,自己的后代都继承上了,这个就是 继承性。
继承性是从自己开始,直到最小的元素。
但是呢,如果再给上方的代码加一条属性:
上图中,我们给 div 加了一个 border,但是发现只有 div 具备了 border 属性,而 p 标签却没有 border 属性。于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:
-
关于文字样式的属性,都具有继承性。这些属性包括:color、text- 开头的、line- 开头的、font- 开头的。
-
关于盒子、定位、布局的属性,都不能继承。
以后当我们谈到 css 有哪些特性的时候,我们要首先想到继承性。而且,要知道哪些属性具有继承性、哪些属性没有继承性。
CSS 的层叠性
很多公司如果要笔试,那么一定会考层叠性。
层叠性:计算权重
层叠性:就是 css 处理冲突的能力。 所有的权重计算,没有任何兼容问题!
CSS 像艺术家一样优雅,像工程师一样严谨。
我们来看一个例子,就知道什么叫层叠性了。
上图中,三种选择器同时给 P 标签增加颜色的属性,但是,文字最终显示的是蓝色,这个时候,就出现了层叠性的情况。
当多个选择器,选择上了某个元素的时候,要按照如下顺序统计权重:
- id 选择器
- 类选择器、属性选择器、伪类选择器
- 标签选择器、伪元素选择器
因为对于相同方式的样式表,其选择器排序的优先级为:ID 选择器 > 类选择器 > 标签选择器
针对上面这句话,我们接下来举一些复杂一点的例子。
层叠性举例
举例 1:计算权重
如上图所示,统计各个选择器的数量,优先级高的胜出。文字的颜色为红色。
PS:不进位,实际上能进位(奇淫知识点:255 个标签,等于 1 个类名)但是没有实战意义!
举例 2:权重相同时
上图可以看到,第一个样式和第二个样式的权重相同。但第二个样式的书写顺序靠后,因此以第二个样式为准(就近原则)。
举例 3:具有实战性的例子
现在我要让一个列表实现上面的这种样式:第一个 li 为红色,剩下的 li 全部为蓝色。
如果写成下面这种代码是无法实现的:
无法实现的原因很简单,计算一下三个选择器的权重就清楚了,显然第二个样式被第一个样式表覆盖了。
正确的做法是:(非常重要)
上图中,第二个样式比第一个样式的权重要大。因此在实战中可以实现这种效果:所有人当中,让某一个人为红,让其他所有人为蓝。
这种方式好用是好用,但用好很难。
就拿上方代码来举例,为了达到这种效果,即为了防止权重不够,比较稳妥的做法是:把第二个样式表照着第一个样式表来写,在此基础上,给第二个样式表再加一个权重。
上面这个例子很具有实战性。
举例 4:继承性造成的影响
这里需要声明一点:
如果不能直接选中某个元素,通过继承性影响的话,那么权重是 0。
为了验证上面这句话,我们来看看下面这样的例子:
另外:如果大家的权重相同,那么就采用就近原则:谁描述的近,听谁的。举例如下:(box3 描述得最近,所以采用 box3 的属性)
上方代码的文字版如下:
<!DOCTYPE html>
<html lang="">
<head>
<meta />
<meta />
<meta />
<title>Document</title>
<style>
#box1 {color: red;}
#box2 {color: green;}
#box3 {color: blue;}
</style>
</head>
<body>
<div id="box1">
<div id="box2">
<div id="box3"><p> 猜猜我是什么颜色 </p></div>
</div>
</div>
</body>
</html>
层叠性:权重计算的问题大总结(非常重要)
层叠性。层叠性是一种能力,就是处理冲突的能力。当不同选择器,对一个标签的同一个样式,有不同的值,听谁的?这就是冲突。css 有着严格的处理冲突的机制。
通过列举上面几个例子,我们对权重问题做一个总结。
上面这个图非常重要,我们针对这个图做一个文字描述:
- 选择上了,数权重,(id 的数量,类的数量,标签的数量)。如果权重一样,谁写在后面听谁的。
- 没有选择上,通过继承影响的,就近原则,谁描述的近听谁的。如果描述的一样近,比如选择器权重,如果权重再一样重,谁写在后面听谁的。
CSS 样式表的冲突的总结
- 1、对于相同的选择器(比如同样都是类选择器),其样式表排序:行级样式 > 内嵌样式表 > 外部样式表(就近原则)
- 2、对于相同类型的样式表(比如同样都是内部样式表),其选择器排序:ID 选择器 > 类选择器 > 标签选择器
- 3、外部样式表的 ID 选择器 > 内嵌样式表的标签选择器
总结:就近原则。ID 选择器优先级最大。
举例:如果都是内嵌样式表,优先级的顺序如下:(ID 选择器 > 类选择器 > 标签选择器)
另外还有两个冲突的情况:
- 1、对同一个标签,如果用到的都是内嵌样式表,且权重一致,那它的优先级:定义 的 CSS 样式表中,谁最近,就用谁。
- 2、对于同一个标签,如果用到的都是外部样式表,且权重一致,那它的优先级:html 文件中,引用样式表的位置越近,就用谁。
例如:
题目演示
CSS 的层叠性讲完了,我们来做几个题目吧。
题目 1
题目 2
题目 3
题目 4
权重问题深入
同一个标签,携带了多个类名,有冲突:
这里需要补充两种冲突的情况:
- 1、对同一个标签,如果用到了了多个相同的内嵌样式表,它的优先级:定义 的样式表中,谁最近,就用谁。
- 2、对于同一个标签,如果引用了多个相同的外部样式表,它的优先级:html 文件中,引用样式表的位置越近,就用谁。
例如:(就近原则)
上图中,文字显示的颜色均为红色。因为这和在标签中的挂类名的书序无关,只和 css 的顺序有关。
!important 标记:优先级最高
来看个很简单的例子:
上图中,显然 id 选择器的权重最大,所以文字的颜色是红色。
如果我们想让文字的颜色显示为绿色,只需要给标签选择器的加一个 !important
标记,此时其权重为无穷大。如下:
important 是英语里面的“重要的”的意思。我们可以通过如下语法:
k:v !important;
来给一个属性提高权重。这个属性的权重就是 无穷大。
注意,一定要注意语法的正确性。
正确的语法:
font-size:60px !important;
错误的语法:
font-size:60px; !important; 不能把!important 写在外面
font-size:60px important; 不能忘记感叹号
!important
标记需要强调如下 3 点:
(1)!important 提升的是一个属性,而不是一个选择器
p{
color:red !important; 只写了这一个!important,所以只有字体颜色属性提升了权重
font-size: 100px ; 这条属性没有写!important,所以没有提升权重
}
#para1{
color:blue;
font-size: 50px;
}
.spec{
color:green;
font-size: 20px;
}
所以,综合来看,字体颜色是 red(听 important 的);字号是 50px(听 id 的)。
(2)!important 无法提升继承的权重,该是 0 还是 0
比如 HTML 结构:
<div>
<p>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</p>
</div>
有 CSS 样式:
div{color:red !important;}
p{color:blue;}
由于 div 是通过继承性来影响文字颜色的,所以!important 无法提升它的权重,权重依然是 0。
干不过 p 标签,因为 p 标签是实实在在选中了,所以字是蓝色的(以 p 为准)。
(3)!important 不影响就近原则
如果大家都是继承来的,按理说应该按照“就近原则”,那么 important 能否影响就近原则呢?
答案是:不影响。远的,永远是远的。不能给远的写一个 important,干掉近的。
为了验证这个问题,我们可以搞两层具有继承性的标签,然后给外层标签加一个!important,最终看看就近原则有没有被打破。举例如下:
PS:做网站的时候,!important 尽量不要用。否则会让 css 写的很乱。
知识回顾
我们把以上内容和上一篇文章做一个简单的知识回顾。
CSS 属性
css 属性,面试的时候会有笔试,笔试没有智能提示的。
加粗,倾斜,下划线:
font-weight:bold;
font-style:italic;
text-decoration:underline;
背景颜色、前景色:
background-color:red;
color:red;
class 和 id 的区别
class 用于 css 的,id 用于 js 的。
1)class 页面上可以重复。id 页面上唯一,不能重复。
2)一个标签可以有多个 class,用空格隔开。但是 id 只能有 id。
各种选择器(浏览器兼容性)
IE6 层面兼容的选择器:标签选择器、id 选择器、类选择器、后代、交集选择器、并集选择器、通配符。如下:
p
#box
.spec
div p
div.spec
div,p
*
IE7 能够兼容的:儿子选择器、下一个兄弟选择器。如下:
div>p
h3+p
IE8 能够兼容的:
ul li:first-child
ul li:last-child
css 两个性质
-
继承性:好的事儿。继承从上到下,哪些能?哪些不能?
-
层叠性:冲突,多个选择器描述了同一个属性,听谁的?
再看几个题目: